很多人在购买房屋时经常会遇到房屋质量保修期的问题,这也大家买房过程中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那么房产在保修期内出问题可以维修吗?
网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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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在保修期内出问题可以维修吗
律师解答:
房产在保修期内出问题可以维修。产权人可以参照当初的购房合同,按合同约定条款对照房屋出现的质量问题确定责任方,要求责任方依法进行维修和损失赔偿;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实不合格的,产权人可以要求退房。
律师补充:
房子过了保修期找谁?
第一、房屋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的保修期是房屋的合理使用年限,所以地基和主体出现质量问题,应当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责任。
第二、房屋其他部位出现质量问题,已经过了保修期,如果是房屋专有部分,则由业主自行维修;如果是房屋共有部分或共用设施设备出现质量问题,可以申请使用住宅专项公共维修基金,由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或业主大会审核同意使用。
【法律法规】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六百一十七条
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买受人可以依据本法第五百八十二条至第五百八十四条的规定请求承担违约责任。
袁柏林律师简介
20年房地产/建设工程专家律师,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资深房地产与建设工程律师,执业期间代理房地产、建设工程等诉讼非诉案件数百件,胜诉率高,现为中华全国律协、北京市律师协会、北京房地产法学会会员。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
作为房地产—建筑工程专业律师,袁柏林律师具有丰富的房地产开发公司、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精通土地招拍挂、土地出让、房地产策划销售、房屋建设、项目融资、房地产项目合作开发、房地产公司股权转让、重组、并购、破产等房地产开发全流程工作,擅长解决房地产各类纠纷、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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