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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驰 通讯员 周建霞
4月20日,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和平区工商业联合会召开服务民营企业新闻发布会,对《和平区人民检察院 和平区工商业联合会 关于建立健全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工作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的五大工作机制进行深入解读。
《意见》指出,要建立和平区检察院和区工商联服务企业平台机制,借力信息技术搭建民营经济法治保障的“网络快车道”,制发“服务企业联系卡”,提供更加优质高效法律服务。健全日常联系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就如何更好地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进行工作交流,深入了解企业司法诉求,研究加强和改进工作的具体措施。建立线下联合调研机制,和平区检察院六个志愿服务队和区工商联下属六个商会对接,深化协作调研、强化成果共享。建立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法律服务机制,坚持平等保护原则,依法严厉打击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犯罪,共同推进企业合规改革工作深入开展,办理好涉民企案件。继续执行案件“双向反馈机制”,在办理涉民企案件时,可以通过和平区工商联及下属商会、行业协会对涉案企业、企业家做背景调查,了解其经营纳税等情况,作为审查案件的参考依据,依法快速、精准、稳妥办理涉民企案件,最大限度降低办案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
和平区检察院副检察长石鹏表示,将进一步加强与区工商联的协作配合,立足检察职能,发挥以司法办案、法律监督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健康发展的重要作用,发现和培育典型案事例,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和平经验”。构建好亲中有底线、清中见真情的检企关系,优化和平区法治化营商环境,为促进和平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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