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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者责任险的赔偿范围是什么?其中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来源:深圳信息港    发布时间:2023-04-21 16:01:26

第三者责任险的赔偿范围是什么?

第三者责任险的赔偿范围是:

1.赔偿事故造成的医疗费用;

2.赔偿在医疗过程中产生的护理费用;

3.因事故造成受害人的误工费用;

4.餐饮费用、交通费用等日常生活费用;

5.如若事故造成死亡或伤残则按照规定予以赔偿。

第三者责任险负责赔偿由于交通事故给他人造成伤亡或财产直接损失。第三者责任险是国家强制投保的险种,不保不能验车。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公司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和保险合同的约定给予赔偿。

一般私家车可以选择投保10万元或20万元。但在实际保险合同的签定过程中,赔偿限额超过一定的金额,要与保险公司协商双方同意后投保。保险公司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和保险合的规定替您赔给他人,包括伤亡赔偿、医药费、误工费等。被保险人在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赔偿80%,负主要责任的赔偿85%,事故双方负同等责任的赔偿90%,被保险人负次要责任的赔偿95%。

通俗的讲第三者就是排除四种人:即保险人、被保险人、本车发生事故时的驾驶员及其家庭成员、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而条款明确规定,因保险事故引起的任何有关精神损害赔偿为责任免除。

其中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条

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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